| 办理认证须知 | ||
| 2007/01/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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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馆受理居住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和曼尼托巴省的华侨、华人及外籍人士的认证申请。 二、办理认证申请范围:一般民事类和商事财产类,如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,公司注册证明书,房屋管理、登记、买卖、继承、放弃、身份证明书,单身证明书,学历证明书等。 三、办理认证的步骤: 1、首先由加拿大律师或公证员办妥公证(Notary Public); 2、然后经加拿大安大略省政府服务部或曼省省督府认证(Authenticate); 3、最后来我馆认证。 安大略省政府服务部: 曼尼托巴省消费合作事务部: Ministry of Government Services Department of consumer and corporate affairs 9 Floor, Tel: 416-3258416 Fax: 416-3258434 Tel: 204-9452654
四、来我馆办理认证须提供以下材料: 1、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1份; 2、提供认证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、办理认证一般需4个工作日。 六、收费标准 民事类:每份30加元 商事财产类:每份60加元 注:上述说明如有变动,以大使馆或总领馆解释为准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签证室 地址:240 St. 对外办公时间:上午9:00-12:00, 下午1:30-3:30 星期一至星期五(节假日除外) 电话:416-9648861 传真:416-3249010 网址:http://toronto.chineseconsulate.org/chn/
二○○七年一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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